近日,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在全县境内人流密集处、长途汔车站、公交站台投放了一批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加强法律援助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今年是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同时也是北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法律援助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自2008年法律援助被列为民生工程项目以来,北川克服种种困难,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网络建设和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有需必援和援必有效,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和发展振兴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和保障。仅2013年上半年,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1100余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20余件,免收代理费40余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北川县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营造更加浓厚的法律援助宣传氛围,同时也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北川在结合“法治基层行”活动进行宣传的同时,再次投放法律援助公益平面广告二十余幅,让法律援助与社会文明共同成长壮大。(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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