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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竹惹争议 调解化纠纷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5-30  发稿编辑:景秀丽

香泉村六组周某的承包地与同组村民刘某家族的坟园相邻,多年来相安无事。2012年3月的一天,周将3株竹子种在边界上,其中有一株就种在了刘某宽家族一座祖坟的坟尾上。刘得知这一情况后,十分气愤,没和周说明就将3株竹子连根拔掉;周得知这一消息后,极不服气,就和家属一起到刘家理论,闹得路人皆知。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乡政府多次调解都没有结果。

2013年5月22日,香泉村主任李国保、司法所工作人员杨小海、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李德安组织周、刘两位当事人再次进行现场调解。在纠纷现场,经再次核查,因刘家坟园属江油香水乡管辖,为避免扩大范围,有利于生产,经村委会、司法所、县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做工作,周某万同意不在刘家祖坟边种竹,并将该座坟四至明确,达成了一致意见。周、刘两家表示今后不再为此产生纠纷,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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