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查处违规建房村长受伤,7000多元后期治疗费无处解决,法院巡回法庭深入村庄,现场就案说法,普及法制教育。
2011年2月21日,盐亭县金安乡金峰村主任董树林受乡政府指派与县国土执法大队前往村民董斌华住处核实违规建房情况,董斌华怀疑董树林是恶意举报自己,遂对其进行辱骂、拉扯,致董树林后仰倒地,头部受伤,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2380.86元。
派出所对董斌华行政拘留5天,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了赔偿协议,董斌华履行了部分款项,后拒不支付余款。原告董树林向盐亭法院提起诉讼,富驿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董斌华先是阻挠国土部门的执法,后又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人身伤害,该行为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当地巡回办案,公开庭审,就案说法,对当地干部群众进行现场法制教育,为当地修建金安水库的近千户移民搬迁工作打好法治基础。
2012年6月7日,富驿法庭两名干警会同三名法警前往金安乡公开开庭,当地党委政府对此次法制教育高度重视,组织了数百名干部群众旁听。庭审中,面对法官耐心的讲解法律知识,被告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当庭向原告表达了歉意,并积极同原告就损害后果达成赔偿协议。村主任也对其工作方法作了总结,提出改进方案,同时希望全乡党员群众能积极支持配合干部的工作。一件长达一年的干群纠纷顺利调解结案,使矛盾得以化解,并向全乡干部群众上了一堂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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