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促进诚信机制的建设,4月23日,游仙区委政法委、游仙法院执行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合召开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专项活动工作会议,对涉信用社不良贷款案件清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游仙法院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张小波对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专项活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成效,游仙法院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张小波任组长,执行局局长凌勇、执行庭庭长曾山、执行局副局长杨新任副组长,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的干警为成员的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局下设2个专项执行小组负责日常清收工作。同时,对历年来未执结的涉及农村信用社案件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分批次进行摸排,明确个案执行情况,依法加大执行力度,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也派出专人负责协助法院工作,配合法院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及时为法院提供执行新线索。会上区委政法委督查室宋平主任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依法进行,先和后强。此次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专项活动要充分利用大调解机制,尽可能通过调解达到案结事了。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二是要加强领导,及时汇报。对专项活动中的重点难点案件,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要亲自参与执行工作,起到了带头促进作用。对涉及有关企业单位为被执行人的,有可能受到其他因素干涉的案件,或需要有关单位配合执行的案件,要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执行环境。加强对农村金融秩序专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同时,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识度和支持度,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自觉协助和配合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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