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盐亭法院玉龙法庭联合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村干部和当事人的亲戚,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成功调解一起再婚离婚纠纷。
该案原被告都是四十五岁以上,子女大的已经成家,老母已八十多岁了,家庭情况特殊,是一起再婚离婚纠纷。原被告矛盾尖锐,情绪对立,立案送达就遭到了一方的严重抵触和刁难。考虑该案的特殊情况,玉龙法庭法官先电话联系做一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然后亲自到当事人所在的村社和家里了解情况,并请村社干部和当事人的亲戚邻居做劝说工作,稳定原被告双方的情绪,让其理性考虑问题,冷静处理纠纷。同时,通过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专业人员多方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开庭前陈庭长还请原被告所在村的村干部和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相关干部到庭联合调解。
2011年11月9日上午开庭当天,玉龙法庭法官特别驱车到玉龙法律服务所现场开庭,通过法官耐心释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大量细致调解工作,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村干部和原被告的亲戚的配合调解,原被告的情绪逐步稳定,分歧逐渐缩小。最后,原被告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该特殊的再婚离婚纠纷,通过玉龙法庭法官深入群众灵活办案,联合多方力量,成功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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