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梓潼县工商局石牛工商所接到石牛镇华光村村民谢永生的投诉,称其家中修建新房,在同村一经营户处安装的铝合金卷帘门疑存质量问题,要求我所进行处理。石牛工商所工作人员顶着灼热的太阳,冒着酷暑立即前住,通过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地政策宣讲,最终被投诉人同意补偿谢永生1000元,使该起投诉得到圆满地解决。7月25日投诉人谢永生来到石牛工商所,在一阵鞭炮声中,向该所送上了“工商执法为客户,热情服务促和谐”的锦旗,此时全所工作人员心中感到一阵阵甘爽,真切地体会到我们的实际行动得到了群众真心地肯定,同时也为所里开展的“三满意” 创先争优活动增添了实在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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