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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法院“百日执行会战”初显成效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4-13  发稿编辑:景秀丽

       自上级法院3月中旬要求对2010年前未结执行案件开展“百日执行会战”专项活动以来,盐亭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采取积极有效的执行措施,目前已执行结案3件,专项活动初显成效。
       近日,接到2009年中止执行案申请人王荣的举报电话,其申请执行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黄靖(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人),在绵阳市游仙区某沙场务工,执行法官向执行局领导汇报后,局领导立即抽调精干力量赶赴绵阳市游仙区塘汛镇一沙场找到了被执行黄靖,执行法官向其讲明来历并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后,被执行人态度蛮横,仍不履行赔偿义务。经请示后,执行人员准备对黄靖实施拘留,黄靖顿时“软”了下来,同在沙场务工的亲友和老板也出面“解围”,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此案。经协商,申请人王荣放弃部分标的款本金及全部迟延履行金,由被执行人亲友当场垫付1000元执行款项后,余款由黄靖的老板担保在五日内付清。2011年4月11日下午,被执行人黄靖及担保人将执行款如数交到法院执行局,“百日执行会战”首战告捷。好消息接至而来,2009年一中止执行案(文同酒业公司申请执行李吉善案)省高院改判,执行依据被撤销,将依法终结执行;2010年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吴云秀申请执行赵汝阳、蜀运汽车运输公司案)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执行与和解执行并用的方式,也在同日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盐亭县人民法院按上级法院要求,清理排查出2010年前未结执行案8件,并逐一研究制定执行方案,突出重点,力争强制执行一批,和解执行一批。对其余排查案件,执行局将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集中执行,尽早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执行局将借此“东风”,“抓点带面”,“抓大放小”对2011年受理的执行案件开展集中行动,突击执结一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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