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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司法局聘请15名兼职司法助理员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1-19  发稿编辑:景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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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当前司法行政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特别是对基层司法所建设的不断加强,大量的优秀行政干部被充实到基层乡镇担任司法所所长或者司法助理员,这无疑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建设、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平武县司法局充分认清形势,科学谋划,结合实际,根据《关于加强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绵司发[2010]122号)文件精神,选任15名兼职司法助理员充实基层,为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不断添砖加瓦。
       在平武县司法局召开2010年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上,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向15名兼职司法助理员颁发了聘书。这15名兼职司法助理员由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文选任到位,被分配至未立户列编的高村、水田羌族乡、土城藏族乡等15个乡。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大泉同志提出两点希望,一是要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做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服务,要切实履行好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职责。
       选任兼职司法助理员这一举措,不但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提高了司法所服务农村、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作用,而且为不断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的发展和完善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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