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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院:诉前调解 判后答疑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1-10  发稿编辑:景秀丽

       2010年以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立足本院实际,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建立并完善判后答疑调解机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江油法院制定了《诉前调解工作操作规程》,设立了诉前调解室,聘任专职诉前调解员,针对相邻权关系、婚姻、赡养、抚养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在审判过程中,江油法院统筹兼顾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的关系,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灵活地运用调解艺术,采取电话调解、亲情调解、外围调解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追求案结事了。
       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江油法院把加强判后答疑工作作为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江油法院实行院长欧振金、分管副院长、业务庭长及承办法官分级答疑责任制,并把判后答疑质量纳入绩效考核目标,极大地调动了法官的积极性。
       在加强诉讼调解的同时,江油法院建立完善以诉讼外调解为主要内容的多元调解机制。派出法庭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员形成调解合力,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立长期联络制度,形成“以法庭为龙头,以乡镇为纽带,以村寨为基础”的调解网络。 
       2010年1到12月,江油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902件,服判息诉率达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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