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率,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管理系统服务审判,优化管理的作用,全面实现法院管理向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转变,我院三措施促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率提高。
一是院领导率先垂范。院领导带头坚持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办公办案。凡签批文件或法律文书一律不接受纸质签批申请,要求通过管理系统进行报送、签批。遇领导出差等特殊情况由领导授权处理;二是将案件录入、质量评查、归档三结合。对旧存案件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录入,审管办不再接受纸质卷宗评查,档案室接受案件纸质卷宗归档必须是在案件电子卷宗归档后方能受理,否则一律不得接受申请;三是持续技术支持。一方面针对部分年龄偏大干警对管理软件使用不熟练的情况,由技术人员对其进行“一对一”培训促其熟练使用。另一方面加强对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维护和网络环境安全建设,确保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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