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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超市行窃 警方拘留3日没商量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2-01  发稿编辑:景秀丽
           28日下午,记者从绵阳市巡特警九大队获悉,绵阳市某建筑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在高新区一家超市行窃,被警方人赃俱获,依法予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夫妻争执:
           副总经理“变态”
           张某现年48岁,原籍山西,在绵阳市某建筑公司任副总经理,其妻子在绵阳市某医院上班,儿子大学毕业后也有一份较理想的工作,家庭经济殷实,条件相当不错。
           1月26日午饭后,现任某建筑公司副总经理的张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赌气从家里出走后越想越生气,就想找机会吓唬一下“不听话”的妻子,以解心头之恨。张某思来想去,突然产生了一个荒唐想法:到超市去“偷东西”,等警察来抓到后,通知妻子来“领人,以此达到吓唬妻子的目的。”
          超市行窃:
          警方人赃俱获
          副总经理张某赌气一时冲昏头脑,平时就有着一股“牛脾气”的他,竟然敢想敢为付诸行动。
          张某独自闷闷不乐地来到绵阳市高新区的一家超市,故意在摄像监控区将价值100余元的商品装进自己的衣兜,然后故意在超市里晃悠,时而从衣兜里拿出“偷”的东西瞧瞧又装进衣兜,等待超市老板报警后警察来抓他。
         果然,超市的老板从录像监控中将张某的所作所为看得一清二楚,及时拨打“110”报了警。辖区内的绵阳市巡特警九大队接警后,出动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将涉嫌盗窃的张某人赃俱获并带回大队。
         触犯法律:
         行政拘留3日没商量
         在巡特警九大队办公室,张某向办案民警交待了事情的起因、经过,并再三表明自己并非真的要偷东西。
         民警通过张某提供的电话号码通知张某的妻子来到巡特警九大队,妻子以为张某真的犯了什么大罪,夫妻俩抱头痛哭。民警将事情的真相告诉了张某的妻子,并告知张某尽管不是真的要“行窃 ”,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仍然要受到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张某的妻子反复解释,一再请求办案民警放了张某。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制裁。身为建筑公司的副总经理的张某,为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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