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要求全院干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理清工作思路,增强为大局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在审判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困难和问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平安同志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干警将工作与“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密切的结合起来。党组一班人在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平安同志的带领下率先垂范,积极开展 “领导包案调解”、“院长示范庭”等工作。
人民的贴心人 ,干警的好榜样
在执行肖良发申请执行谭江民、绵阳圣鼎建筑公司伤害赔偿一案中,该案因各种原因从2002年至今历时7年余,经县、市两级法院9次下判,最后于2008年9月,绵阳市中院做出最终的裁判,判决被执行人赔偿肖良发的各项经济损失99546元,这一历时7年争议不断的案件终于有了定论,但官司打完了又涉及执行问题。
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平安得知案件的特殊情况后,多次约见了申请执行人肖良发,并主动与被执行人谭江民联系,反复多次作说服工作。2009年4月被执行人将自家建房的钱拿出来,又向朋友借来现金,交到安县人民法院,被执行人谭江民全部履行了义务。申请执行人肖良发对这起历时七年的官司在结案后几个月就能拿到这笔赔偿款百感交集,对刘平安院长为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考虑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态度感激不已,送来了那块“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锦旗。
该院党组成员们在刘院长的倡导下,纷纷带头包案做好调解工作,特别是一些疑难的,涉及矛盾突出的案件由院党组成员们包案调解,化解了一系列矛盾纠纷,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院长示范庭”,庭审示范见成效
2009年初,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开展以来,安县法院积极开展“院长示范庭”观摩活动,副院长率先垂范担任主审法官,开庭审理疑难案件。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尹伟同志和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张洁同志相继公开开庭审案,并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两百余位学生观摩。在带动审判法官精学业务、苦练庭审技能的同时,规范庭审纪律,做到程序公正、司法透明,树立法院司法权威,彰显法官风采,特别是运用高超的调解技巧,调解疑难案件,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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