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紧紧围绕灾后重建确保社会稳定,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通过领导牵头、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全力参与,整合资源,成功办理了一批重点法律援助案件,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创一流为己任,多次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三台法律援助及时为民工追回工资
2008年10月,金鼓乡的王强、王德勇等15人被一个包工头带到三台县幸福乡务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给他们支付了部份工资,剩余部分说年底付清。哪知包工头不遵守承诺,年底没有支付剩余工资。15名民工多次讨要都无果,现在连包工头都找不到了。眼看自己的血汗钱有可能要泡汤,情绪非常激动。
三台县法律援助中心得知后,立即将情况汇报司法局领导,司法局领导当即指示,要稳定民工情绪,尽快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三台县石安中心法律服务所接受指派后很快就投入工作。通过调查得知,承包方早已把工程款结算给了包工头,而包工头将民工工资挪用。为了躲债已经躲藏了,根本找不到人。追索工资陷入了困境,石安中心先找到工程承包方进行协商,涂所长说明拖欠民工工资是非常敏感的社会问题,虽然欠钱不多,但涉及面宽。如果不尽快处理好此事将在社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最终说服承包方同意再垫支一部份钱将民工工资支付了。
2009年7月1日,石安中心法律服务所通知15个民工来所里领取他们工资。当他们拿到工资时都连声说:“谢谢……谢谢,我们真的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给我们追回来了。感谢石安中心所,感谢涂所长。我们自己找了半年都没有着落,没想到我们刚找你们才一个月就帮我们要回了钱。感谢党委、政府,我们没有钱也能给我们提供法律帮助。”
游仙法援温暖民工心
2009年7月3日,来自平武县古城镇朝阳村脚坝组的农民工伍某,面色凝重的来到游仙区法律援助窗口申请法律援助。窗口人员热情的接待了他,并细致地询问和耐心的听他诉说。
原来,由于去年“5.12”地震使伍某家的房屋毁损,全家来到游仙区石马镇,经人介绍在绵阳市华晨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洗砂场从事冲水洗砂工作。今年5月18日上午10:30分左右,在工作中,由于河砂中混有大块的石料,无法冲洗,伍某就用手去搬,在搬动下面的石块时,上面的石块由于震动被抖松,滚下来把伍某的右手大拇指砸伤并造成其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遂即伍某被送至绵阳市骨科医院医治,在支付了8000元医疗费后,伍某再无钱医治,于6月2日提前出院。出院后,伍某及其家属多次找到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解决,却都被言辞拒绝。就在伍某陷入绝境时,他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到了游仙区法律援助窗口。
工作人员接受指派后,刻不容缓的积极奔走,第一时间调查取证、申请工伤认定,并多次组织伍某与华晨公司砂场负责人黄某进行调解,终于在承办人的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明之以理的感召下,双方在2009年7月7日达成了调解协议,伍某当天就拿到了华晨公司支付的赔偿款。伍某心情激动地说:“感谢法律援助,你们真是我们农民工的及时雨啊”。
安县高川法律援助站成功化解“三大信访群体”事件
经过1年多的努力,安县高川司法所以信访代理的形式,终于成功化解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因灾死亡的客车乘客、货车驾驶员、林地勘界人员“三大信访群体”事件。遇难人员家属得到了各级关爱和救助,灾后重建的社会秩序得到维护,信访代理在高川乡得到有效尝试。
“5·12”汶川特大地震,高川乡属于极重灾乡镇,经过政府和人寿保险公司的赔、补偿,已经化解了许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然而地震时,在通往高川乡唯一的生命通道上运行的客车乘客、货运车驾驶员以及林地勘界人员93人在地震中遇难,2人伤残,涉及高川乡7个村,因受法律和政策限制,这些人未得到赔偿和解决,加之丧失亲人、房屋毁损、家庭经济破坏,生活困难的重重压力,多次越级上访及群访,并阻扰企业复工复产,严重影响了极重灾区的灾后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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