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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认真动员律师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7-19  发稿编辑:景秀丽

        全市律师队伍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后,蜀华律师事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及时分别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市司法局(绵司发〔 2009 〕 84 号、 85 号)文件,学习市司法局局长刘伟在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全文。为促使我县全体律师认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使活动收到预期效果, 2009 年 7 月 10 日,我们又专门召集蜀华律师事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全体注册律师在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再次学习了市局有关文件,刘伟局长动员讲话精神,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陶红就全体律师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光明作了动员和强调。

        蒋局长要求全体律师一是要站在讲政治、懂规矩、服管理、守纪律的高度,深刻领会周永康同志关于“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重要论断,加深对这一论断的深刻内涵、基本要求和职责使命的理解,在全县“两个加快”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灾后恢复重建做出应有贡献;二是要认真抓好学习讨论和工作实际两个环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律师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三是要加强诚信建设,律师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当事人利益行为,树立律师良好形象,实现“四个必要”、“五个坚持”、“六个维护”的目标要求;四是切实开展“为灾后重建作贡献”、“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正行风、树形象”、“颂祖国、赞改革”等四大活动,实实在在展现我县律师的风采;五是局政工人事股要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活动进度,上报相关信息,努力使我县律师教育实践活动得到实效,促进我县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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