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特稿
2009年的汛期已至,汛期易引发的洪涝、雷电、风暴和滑坡、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每年都会有因汛期自然灾害造成生产经营活动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发生。今年,防汛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又正值灾后重建关键时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
涪城区汛期安全生产基本状况
2008年受汶川“5·12”地震影响,我区多处建筑物、在建工程、堤防、水利工程遭重创,各类企业厂房、设施设备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涪江、安昌河上游因为地震形成的堰塞湖危险尚未彻底解除,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当前已进入汛期,汛期是暴雨、塌方和雷击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多发期,对道路运输、水上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极易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
通过前期区政府对全区防汛工作的检查情况来看,各乡镇、街道对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编制完善了片区防汛预案,设立了防汛值班专用电话,配备了防汛值班车辆;组织了以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和基干民兵为骨干力量的防汛应急抢险队,对辖区内易出险部位进行摸排,针对可能出现的灾情、制定了相应的防御和抢险预案。但仍存在着部分企业负责人防汛意识不强,部分水利设施、水利工程因地震灾害安全隐患加重,城区内部分建筑、低洼地段排水系统畅通,少数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防汛制度、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狠抓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目前我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一)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二)切实认真抓好汛前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组织开展汛前及汛期易由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对于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经营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尤其是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企业实际,逐项排查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并落实整改责任、时间、措施、资金,确保用最短的时间做好各类隐患的治理消除工作。对重大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治理消除的,要切实加强防控工作,针对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章行为。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通报安全信息,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处理各类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目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因地震灾害我区水利工程、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特种设备等各类隐患增多,如全区54座水库就有34座水库不同程度受损,存在渗漏或滑坡的隐患,且隐患整治时间长难度大,安全问题长期存在。
二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对防汛安全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对安全保障投入不够。在灾后复产过程中,企业片面追求产值利润,对安全生产软硬件环境的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到位,存在大量事故隐患。
三是监管范围广,难度大。汛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涉及范围广,种类多,但缺乏足够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安全监管监察任务加重,仅靠本部门落实防汛安全各项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针对问题及现状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责任主体。各职能主管部门、企业要以排查治理易由汛期引发的事故灾难的隐患点为重点,加快隐患治理进度,加强监控,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道路的险工险段、水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对易发生泥石流、塌方、落石等危险路段、水域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规范汛期行车和行船安全行为。
安监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防止物料外泄,造成危害;督促危化品使用企业要妥善保管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对地势低洼、容易被水淹没以及受自然灾害威胁的危化品仓库,要及时进行搬迁。要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加强安全检查,防止因高温而发生自燃现象。
建设部门要对所有项目建设工地尤其是重点(大)建设项目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加强对采沙、取土等生产经营行为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乱挖滥采行为;要抓好城市危房、临时搭建的简易住房、围墙、城区低洼棚户、大型户外广告牌、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该拆除的要立即拆除,该加固的要立即加固,该增设警示标志的要立即增设。
教育部门要针对汛期雨水集中、气候炎热的特点,要加强对教学楼、宿舍楼的检查,防止基础变异,墙体松软。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常识教育,引导学生不到禁泳的江河、湖泊、水库、池塘游泳,防止发生淹亡事故。
此外,相关职能部门还要加强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抓好水利施工、供水、电力生产、车船交通、水库旅游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加快病险水库、涵闸、堤防工程除险加固等,落实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制订度汛方案,确保在建工程度汛安全。要制订预防和应急避险方案,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导致事故灾难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追究。汛期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时期。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两个负责制”,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机关、学校、企业、街道、乡村,落实到人,确保思想、组织、措施、工作、责任五落实。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应急预案,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做到一旦有事,能够快速响应,拉得出,联得上,打得赢。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做好自救、互救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绵阳市涪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吴娟)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