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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官力助北川弱女拿到4万内赔偿款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5-10  发稿编辑:景秀丽

        大地震后,乡村涉震纠纷增多,2009年春节过后,北川县比以前更加强烈地意识到乡村更需要法律,于是先后启动依法治理乡村和千名干部进农家活动,以支援帮助受灾村民灾后重建。
  

  北川县检察院的对口支援单位是片口乡和通口镇,这是北川县最为偏远的乡镇。
  

  检察长李成意识到,首先这两个活动可以联动合并,其次,依法治理乡村对于灾民的灾后重建来说,也是一次法治重建与再塑,而法治,正是检察工作的终极诉求。
  

        李成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地震后新提拔的年轻干部,不过27岁的肖辉。
  

  肖辉因为在“5·12”大地震中救出17名遇险群众而破格提拔。
  

  按照县里规定,肖辉首先在两个乡镇建立起了法律事务中心,由乡镇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所、法庭、派出所派员组成,然后在各个村里组建依法治理工作室,开展法律培训,树立村民的法律意识,接受法律咨询。
  

  肖辉知道,这个机构设立的初期,受理申诉、解决纠纷毫无疑问是他们最为具体最为实在的工作,因为作为老百姓来说,你这件事情好不好,最关键的是看你能不能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而自己的最终诉求——树立百姓的法治意识,也必须通过这个过程来完成。
  

        很快,肖辉接到了第一个烫手山芋。
  

        通口乡村民陈麒麟与丈夫分手之后,带着两个儿子艰难度日。
  

  2007年,陈麒麟大儿子的手出了毛病,家庭困难的陈麒麟选择离自己家不远的隶属江油的一个体医生开的诊所里医治,庸医误诊,儿子的手不但没有治好,反而落下残疾,陈麒麟随后起诉到江油市人民法院,要求民事赔偿,法院很快判决,陈麒麟胜诉,个体医生赔偿陈麒麟损失4万余元,但判决却一直得不到执行。
  

    大地震之后,陈麒麟家房子倒塌,生活变得更加困难。
  

        陈麒麟选择了上访。
  

  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作为北川检察院的民行部门,并没有权力监督另一个辖区法院的生效判决的执行。
  

  肖辉没有选择放弃,他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了情况,以期得到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赶到陈麒麟的家里,一方面希望做陈麒麟的安抚工作,另一方面了解陈家情况,给予帮助。
  

  肖辉到达陈麒麟家的时候,陈麒麟十一岁的小儿子卧病在床,正在吐血,肖辉没有说更多的话,直接把孩子抱到车里,把陈麒麟和孩子送到位于擂鼓的北川县临时医院接受免费治疗。
  

        安顿好陈麒麟母子,肖辉不敢停留,他赶到江油市人民法院,督促法院对陈麒麟案件的执行。
 

  但这种不对称的督促产生的难度可想而知。
  

        从接到陈麒麟的申诉到2009年3月,肖辉往返陈麒麟家和江油市法院20余次,最后,肖辉硬是凭借自己的诚意打动了江油法院。
  

       “要老百姓稳定,我们得保障他们的权益;要老百姓接受法治,我们自己首先得坚守法治。”肖辉告诉记者,自己打动江油法院的,也就是这句话。
  

         2009年4月底,在江油法院的全力协调下,陈麒麟终于从案件被告方,那位个体医生手上拿到了那4万多元的赔偿款。
  

  钱拿到手上的那一刻,陈麒麟突然号啕大哭。
  

    “那哭声是绝望后希望又萌生的象征,而那种源自于法治的绝望对于她的打击,丝毫不逊于地震这种自然灾难对于人的打击。”肖辉如此认为。
  

        现在,陈麒麟用这笔赔偿款和政府发放的补贴,开始修建自己的新住房,并把失学的儿子又送进了学校。
  

  “重建需要信心,信心来自社会的温暖,更来自阳光的法治。”肖辉最后总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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