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法院成功调解灾后重建纠纷案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5-10 发稿编辑:景秀丽
日前,经过江油市法院小溪坝法庭法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协调,一起涉及灾后重建案件得到顺利调解,援建项目在规定的时间里按时动工修建。
2001年11月8日,江油市文胜卫生院分别与本院职工任文元、杨胜满、王勇、刘华、刘秀蓉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卫生院之前购买文胜乡长坪村2组的临街门面楼房分别转让给任文元、杨胜满、王勇、刘华、刘秀蓉,转让价款均为25000元。2002年7月17日,江油市公证处对《房屋转让协议书》分别进行了公证。后因刘秀蓉不愿购买,而让与杨胜满、刘华,由任文元、杨胜满、王勇、刘华共同支付了价款100000元。
“5.12”地震使文胜卫生院业务用房严重受损,灾后重建项目已确定在拆除临街门面楼房后原址新建卫生院门诊综合大楼,作为河南省对口援建项目,要求在三月底前开工建设。江油市卫生局、文胜乡党委政府和卫生院先后多次通过各种方式与任文元、杨胜满、王勇、刘华、刘秀蓉进行沟通和协商,拟“收回”门面,但因价格等原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使门面收回、拆除工作面临很大困难和阻挠。2009年2月27日,江油市文胜乡卫生院将任文元、杨胜满、王勇、刘华、刘秀蓉起诉至江油市人民法院,请求确认2001年11月8日《房屋买卖协议书》无效;判令被告退还所购买的房屋。这起案件涉及灾后重建工作能否如期进行和灾后社会稳定工作,引起江油市委、江油市委政法委的密切关注,市委易林书记和政法委李平书记分别在江油市卫生局、江油市文胜乡人民政府关于处理文胜乡卫生院门面的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江油法院依法公正判决,确保国资不流失,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江油法院欧振金院长和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王昭伟副院长向承办法官提出要求,在法律规定的最快时间内开庭审理,尽快解决纠纷,确保援建项目按时开工。
近日,通过江油市法院小溪坝法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再次协调,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江油市文胜乡卫生院补偿被告人任文元37000元、杨胜满48000元、王勇42000元、刘华48000元;被告将新购房屋返还给原告,由原告处理。至此,这起影响灾后重建案件得到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