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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首个“告知承诺制”法律援助案件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09-01  发稿编辑:韩春梅

 

8月11日,绵阳市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了首个“告知承诺制”案件。苏某因抚养费纠纷到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苏某父母离异后根据离婚协议跟随父亲生活,2017年变更抚养关系,抚养权变更为母亲。变更抚养关系后至今,父亲未支付抚养费,如今母亲没有工作,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苏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抚养费纠纷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本着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精神,向苏某详细介绍了“经济状况证明告知承诺制”,指导其现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和《家庭经济状况告知承诺书》,并立即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这是绵阳市游仙区首个以“承诺制”办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

推行经济状况告知承诺制是游仙区司法局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申请法律援助中办事慢、来回跑、证明难等问题的重要举措,让诚实守信成为群众维权的快车道,打通了群众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游仙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简化受理程序,畅通绿色通道,让更多困难群众及时获得帮助。同时,以提高当事人满意度为目标,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强对律师办案过程的全程监督,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快援”。(魏艳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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