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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法院在古城义校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12-01  发稿编辑:韩春梅

 

 10月30日,平武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平武县古城义校巡回审理一起三被告人滥伐林木案,为2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向社会宣传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一是2020年3月30日,被告人李某与左某共同出资购买了古城镇某村村民的林木并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6月13日,被告人李某、左某超过采伐期限、采伐数量雇请砍工对林木实施采伐,并对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其他林木一并实施了采伐。二是2019年10月,被告人李某与雍某某共同出资购买了古城镇某村村民的公益林。2020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李某、雍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砍工实施采伐。三被告人案发后自动投案,并积极采取补植复绿措施,已栽种柳杉、桤木树苗4500株。

平武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违反国家森林管理法规,被告人李某、左某滥伐林木数量巨大,被告人雍某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滥伐林木罪。结合量刑情节,对被告人左某、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对被告人雍某某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千六百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后,刑庭法官史骄麒在现场进行了释法说理,号召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并要引以为戒,告诫亲属不要做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老师们纷纷表示,把庭审搬到学校来,不仅让学生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性,还懂得了要主动爱护环境,是一次很有意义的法制教育。此次巡回审判,提高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为营造美好家园提供了法律支撑。(庞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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