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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天降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2-05  发稿编辑:韩春梅

 

装着零钱和半瓶矿泉水的塑料袋从天而降,竟然致使三根肋骨骨折!1月29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梅子国,1991年生,四川省江油市太平镇农民,初中文化。从小暴戾恣睢,打架斗殴,无所不为。因犯抢劫罪,于2007年11月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撤销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2010年7月7日刑满释放。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1月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4年2月27日刑满释放。因吸毒,于2011年12月被江油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9月30日被江油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4日被取保候审,2017年7月26日经江油市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同日被执行逮捕。

2014年3月10日晚上八时许,苟一勇(已判刑)因过生日邀请刘华(已判刑)、梅子国等人在江油市中坝镇一火锅店吃饭。饭后醉醺醺准备离开时,一只装有东西的塑料袋突然从天而降,落到三人的面前。三人吓了一跳,酒醒了大半。梅子国睁开矇眬醉眼细瞧,塑料袋里装着半瓶矿泉水和一些以硬币为主的零钱。一个男子正怒冲冲地站在他们的面前,塑料袋显然是那个男子扔的。梅子国认为这是对他的严重挑衅,同时也为了在朋友面前显示“义气”,就上前推搡那个男子:“你龟儿子要做啥子?”那男子叫吴强,也是刚吃完火锅出来。吴强说:“我没干啥。我兄弟耍赖,说好吃完火锅去打麻将的,可他刚才变卦不打了,怕输钱。老子生气就把口袋往天上扔。”梅子国怒道:“你兄弟不打麻将,你就拿垃圾来砸我们?你也不看看老子是谁!”“这哪是垃圾,是零钱。钱从天降,还是好兆头咧。”“可还有半瓶矿泉水!”“那也砸不疼啊。”

梅子国愤怒地朝吴强胁间打了一拳:“拳头是肉做的,也打不疼!”吴强倒地。其他两人上前对吴强拳打脚踢。吴强的兄弟吴刚等家人闻讯,出来说明原委。梅子国三人哪里肯听,殴打依旧。吴强疼得满地打滚。直到吴刚报警,三人才骂骂咧咧地逃之夭夭。这一顿毒打,致使吴强右侧3、4、5肋骨骨折。经鉴定,吴强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1月29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梅子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梅子国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梅子国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兰有斌  梁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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