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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非法买卖盐酸丙酮等易制毒化学品被判刑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11-09  发稿编辑:韩春梅

 

三男子明知盐酸、丙酮系易制毒化学品,其销售被国家严格管制,但为牟取非法利益,仍然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向他人非法销售盐酸、丙酮。近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涪城区法院判处汪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张某管制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6月份,绵阳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制造毒品案件过程中,根据到案制毒人员的供述和配合,将非法销售盐酸、丙酮的汪某抓获,后汪某配合公安机关将黄某和张某抓获。

经查,今年1-3月期间,张某明知汪某没有办理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先后两次向汪某非法销售丙酮合计重660公斤。在今年2-6月期间,黄某在自己未办理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的情况下,多次向未办理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的人员非法销售盐酸,其中仅今年6月初就向汪某非法销售1000公斤盐酸。今年1-6月期间,汪某在未办理经营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的情况下,多次向未办理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的人员非法销售丙酮、盐酸共计200余公斤。(秦家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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