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借助搬迁新址的契机,实行了执业律师进驻法律援助窗口值班制度。
在值班过程中,律师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解答,坚持四个服务,即“微笑服务、专业服务、高效服务、阳光服务”, 严格遵守法律援助中心的规定和要求。其主要职责是为来访群众及特殊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宣传和普及有关的法律及政策知识,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为其介绍符合群众需求的诉讼服务。
该举措巩固了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的成果,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工作实效和窗口服务的专业水准,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魏艳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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