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共盐亭县委召开第68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盐亭县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考核办法》。
县委书记陈朝先要求,建设生态经济强县,就必须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细化目标,并落实到责任部门;针对盐亭生态环境存在的实际问题从严从重考核,要在农村面源污染、肥水养鱼、秸秆禁烧、小流域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等方面下大力气;各乡镇一定要把辖区内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超额完成生态环境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目督办、县监察局要按照《问责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进行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县委副书记、县长袁明强调,《考核办法》不仅是省、市对盐亭县的考核,更是建设生态经济强县的迫切需要,通过《办法》可以更好地衡量各级各部门在生态经济强县建设中的实绩。
(吴荣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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