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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工程款纠纷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4-08  发稿编辑:韩春梅

 

3月5日,安县桑枣镇香溪村8组村民赵朝琼向北川县人民政府、县政法委反映:2011年其丈夫熊兵与永安镇辕门村刘某、桑枣镇刘某某共同承建界牌风貌改造工程,同年12月,在丈夫熊兵去世之后,赵朝琼多次找到刘某要求结算工程款,但刘某都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在安县界牌镇、花荄镇多次调解也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赵朝琼只好请助于北川县人民政府与县政法委。

得知这一情况,永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综治办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调解。

据赵朝琼说,安县新农村示范点的风貌改造工程项目系广安市建筑总公司承建,熊兵和刘某、刘某某三人共同承揽了风貌改造工程界牌标段,于是,调解人员经多方周折,找到工程负责人张某,张某介绍:自施工开始,三个合伙人就纠纷不断,熊兵一去世,利益分成就更难达成一致,因而广安市建筑总公司一直没有与签订合同的刘某进行结算。在了解情况后,调解人员向赵朝琼说明工程具体情况,但赵朝琼执意认定刘某已领走全部工程款,且工程有高额的红利,坚决要求按照自己的算法进行结算。

沟通搁浅,但是调解人员没有放弃,一方面与广安市建筑公司联系,进一步了解工程情况,另一方面多次找到赵朝琼和刘某,希望双方互谅互让,带着诚意参与调解,尽量使双方支付的希望值和实际支付值靠拢,通过永安镇大调解中心10天坚持不懈的努力,2014年3月20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刘某一次性兑现工程款。赵朝琼表示不再因此事与刘某发生纠纷。

至此,一场剑拔弩张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谢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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