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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口司法所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周某的安置帮教工作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3-31  发稿编辑:韩春梅

 

通口镇辖区刑满释放人员周某,2006年7月25日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服刑期间,经四次减刑,减刑六年三个月,实际执行八年九个月。收到县司法局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周某的相关信息后,通口司法所立即与镇维稳办、派出所、村两委干部进行衔接,成立帮教小组,与周某进行了面对面的谈心。

周某反映,自己在监狱呆的时间很长,出来看到周围的世界都有很大变化,感觉身体和心理有些不适应,现在也不知道做什么工作,很迷茫。镇、村干部关切地对他进行谈心,教育他回归社会后要遵守法律,为他解决了临时救助金,并协助其找工作,让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帮教小组在一建筑工地上为周某找到了一份工作。周某表示,我一定学法守法,好好工作,孝顺父母,一定不辜负党和政府、亲人朋友的期望。
(王延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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