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北川县司法局将每季度评选一次社区矫正人员改造积极分子列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此项工作的开展,将有力增强社区矫正人员自觉服从监管、主动重树人生的积极性,对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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