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武法院立足司法本职,积极能动司法,不断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大力发挥其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支持决策、促进发展的社会管理功效,为政府依法行政、构建法治平武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达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2012年-2013年,共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8个,其中决策性司法建议5个,案件类的建议13个,全部得到采纳,2个司法建议得到县长李治平批示,司法建议工作得到县人大的充分肯定。(李松海 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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