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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法院为民讨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7-28  发稿编辑:景秀丽

梓潼县玛瑙镇村民张某因父2002年失踪,母亲离婚改嫁,本人成为孤儿,由其爷爷监管,其父子的承包耕地一直由其爷爷代为耕种。2010年5月,原告的爷爷因年岁已高,无力再继续耕种原告家承包的大地边,为了不让原告承包的耕地荒芜,原告爷爷便私自将大地边(地名)交与被告代耕,未向被告收取分文费用。2012年9月,原告爷爷因病去世,去世前将这一情况告知原告,原告得知这一情况后找被告要求其归还该耕地,可被告以种种理由拒绝归还。原告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将原告承包的耕地大地边交由原告耕种。梓潼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9日立案受理。最终达成由被告返还原告张某承包的土地“大地边地”的调解协议。(梓潼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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