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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司法局香泉司法所举行社区矫正人员解矫宣告仪式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7-18  发稿编辑:景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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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香泉乡云林村邓某因犯抢夺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在川北监狱服刑三年后被依法假释,假释期间在香泉乡云林村接受社区矫正。今年7月17日是其矫正期满的日子。香泉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乡综治办主任、云林村主任、社区矫正人员家属等有关人员于7月17日在乡司法所举行了社区矫正人员邓某期满解矫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人员邓某作了个人总结,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了对他的鉴定意见,宣布其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假释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并告知其解矫后纳入安置帮教管理的有关规定。乡综治办主任、云林村主任及其家属都希望他走正道、做好人、感恩父母、安分守己,要对得起关心他、爱护他的人。

仪式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邓某提出:解矫以后,要加强技能培训,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努力回报社会。(杨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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