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半年来,在阔达乡、木座乡新建立的2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均已全面完成,并于5月中旬正式投入使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273人次(其中录入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1029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0件。通过法律援助,免收受援人法律服务费23.1万元,为受援群众争取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人生损害赔偿和索要劳动报酬1058.4万元。所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无一件推诿拖延、索要财物、投诉举报的现象发生,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利益,及时化解了大量人民内部矛盾,为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聂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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