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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硬币擒窃贼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4-08  发稿编辑:景秀丽

江油一名铁匠,自制一把细长的镊子,称为“钱镊”。他用钱镊行窃,屡屡得手,可没想到,后来却栽在一枚硬币上。4月2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今年48岁的史全是江油市城郊农民,世代打铁,故有外号“史密斯”(英语:铁匠)。史全早年打过铁,而且技术不错。只是后来打出来的铁制品不好卖,加上打铁很累,他就放弃了,到外面浪荡。2010年12月20日,因盗窃被绵阳市劳教委劳教一年。劳教出来后,“史密斯”回到家中,出乎村民意料的是,他重新打铁。只是“史密斯”的打铁铺只“叮叮当当”响了一晚上,又归沉寂。原来,史全连夜打了一把细长的镊子——“钱镊”,专门用来行窃。劳教期间,他不是悔罪,而是想以后咋样偷窃才不会被抓,想来想去,他就想到了镊子行窃。

“钱镊”果然厉害,出手必得,而且从未被被害人发现过。一年时间过去了。2011年12月29日上午11时,江油市汽车南站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热闹异常,正好下手。史全寻找作案目标。很快,他相中站在候车室门口的旅客邱坚。史全蹭过去,几乎是“神不知鬼不觉”地用“钱镊”把邱坚上衣口袋里折在一起的25元钱夹了出来。史全很得意,正要伸左手去拿,谁知那卷钱里突然掉出一个硬币,“叮当”一声,硬币朝前滚去!邱坚下意识地回了一下头,正看见史全手中的镊子和镊子上的那卷钱。他一摸口袋,钱不见了。邱坚大怒,一把将史全抓住,并缴了他手中的镊子。之后打110报警。2011年12月29日,史全被取保候审。2012年12月29日被监视居住。

4月2日,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员罗成玲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史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53条、第64条之规定,判处史全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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