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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院:风险早知道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1-28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日前,江油市人民法院出台了诉讼风险告知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来院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在立案前先分发江油法院印制好的诉讼风险通知书。

诉讼风险通知书将诉讼风险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交费风险,一是承担败诉或过错责任诉讼费用风险;二是承担支付令裁定终结风险;三是承担败诉财产保全申请费用及赔偿因保全措施所造成的损失风险。第二类是举证风险,含诉讼中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执行中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以往当事人往往心存疑问,为什么有理也未必能赢官司,赢了官司后自己的权益未必能得到充分保障。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让当事人在诉讼前树立起了风险意识,慎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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