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共3天: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共7天: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共3天: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共3天: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共3天: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共3天: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共7天: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四川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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