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民法院大力拓宽便民利民渠道,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案件立案一般都先应由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后,并预交一定数额的申请执行费,法院方可审查受理。江油法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推出的执行立案新举措的主要内容是:对当事人提出了执行申请的案件,可先予立案,经由立案庭审查后,即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其后由法院视案件执行的具体情况收缴执行费用。此举措通过试运行,既有效缩短了案件的运转周期,同时也为申请执行人减轻了不必要的经济负累,社会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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