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下身赤裸死在荒郊野外,下身还被残忍地插入一把电笔改刀,可见凶手对受害者怨恨之深。案发十天后,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警方侦破了这起影响恶劣的凶杀案,凶手许登乾被抓获归案。
一个在居民印象中还不错的有夫之妇,为何会惨死在其貌不扬的光棍汉许登乾手上?凶案起源于受害者同时与包括凶手在内的几人交往,醋意大发的凶手为了维护所谓的爱情,愤而杀人。
10月14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案,判处罪犯许登乾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荒郊惊现裸尸
2010年11月5日,天还没亮,盐亭县石牛庙乡灯塔村村民老刘就到山坡上挖地。到天色微亮时,恍然间,他看见不远处的山坡上好像睡了一个人。
“当时我以为是哪个醉汉睡在那里,那里离村道不远,以前就好几次有醉汉睡在那里。”时隔快一年,案发后第一个发现尸体的老刘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依然心有余悸。“11月初的天气,尤其是晚上,野外已经有霜,比较冷了。我想那个醉汉说不定是熟人,就准备过去喊他起来回家。走拢一看,才发现是个脸朝下、染着黄头发、屁股撅起的死人。”老刘吓出一身汗,跑出几十米远后,才惊魂不定地掏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盐亭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当即指令辖区黑坪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公安局刑警大队技侦民警也在第一时间前往现场。
经初步勘验,死者系40岁左右的中年女性,下身裸露,胸部擦伤明显、颈部皮下淤血。民警判断受害者是被人卡颈窒息死亡后,又在下身插入电笔改刀。在现场周围勘验时,民警不但发现有明显的搏斗痕迹,还发现了安全套、卫生纸等物。综合现场线索,民警断定受害者生前有过性行为,将她故意杀害的凶手,应该是她的熟人或朋友。
鉴于案情影响极大,盐亭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抽调刑警大队、黑坪派出所民警组成“11•05凶杀案”专案组,展开侦破
摩托车手之谜
受害者为何会惨死在荒郊野外?她是谁?
“受害者身边有个手提包,我们在包里找到一个身份证。”主办此案的民警说,对照身份证上的相片,可以认定身份证上的女性和受害者是同一个人。受害者叫甚蓉芳,44岁,受害前在石牛乡场上经营服装生意。
甚蓉芳在当地村民中口碑还不错。熟悉她的村民说,甚蓉芳的丈夫在外省打工,一年难得回家一次。甚蓉芳平时为人低调,很少与周围居民来往,也没有与人结怨。
专案民警调查证实,案发时,甚蓉芳的丈夫在外省,案发当天还在数千里之外。既然丈夫没回家,那么在她死前和她在一起男人又是谁呢?
甚蓉芳的通话记录显示,11月4日下午5点过,有人和她联系过。走访中,有两个认识甚蓉芳的村民告诉民警,4日晚上6点左右,她们经过距案发现场不远的村道时,看到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子,搭载甚蓉芳向案发地驶去,因为骑车男子戴着头盔,天又快黑了,没有认出是谁,也没想起记车牌号。
旧领带引出的线索
民警再次对案发现场的证物进行清理、分析时,一条已经洗得发白的男式领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从这条领带的式样、质地、新旧程度和粗糙的打法上,民警判断领带的主人经济状况一般,生活质量也不高。
围绕这条领带,民警在本乡有摩托车的男子中展开排查。很快了解到,一个叫许登乾的单身男子平时就扎着这种样式的领带,几个骑摩托车的村民还反映,案发当天下午,甚蓉芳就是坐在许登乾的摩托车上,时间在傍晚6点左右。对甚蓉芳多少有些了解的两个妇女说,甚蓉芳平时和许登乾表面关系一般,实际上关系非常密切,行为反常。
民警来到许登乾家,但许登乾早在案发当天,就在石牛庙乡及周边乡镇失去了音讯,行踪不明。民警在许家找到一张许登乾的单人相片,相片上的领带和案发现场的完全一样。
2010年11月14日,由绵阳市公安局和盐亭县公安局联合组成的追捕小组在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发现了许登乾的藏匿地点。当晚10时许,在文安警方的大力配合下,追捕组在文安县城一家小食店里将许登乾抓获归案。
孽情埋藏祸根
许登乾很快供认了杀人经过。
“如果没有许登乾的供述,局外人很难相信,在乡场上有美女老板之称的甚蓉芳,会和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光棍汉许登乾混在一起。”办案民警说。
原来,由于丈夫常年在外打工,甚蓉芳难免孤独寂寞。久而久之,她开始瞒着丈夫搞婚外情。
许登乾说,2009年8、9月,他与甚蓉芳开始有了暧昧关系。交往近一年后,他开始对甚蓉芳产生了怨气。“她无休无止地跟我要钱,将我准备成家的两万多元积蓄要得所剩无几。我对她是动了真感情,但事实证明她只是逢场作戏。”
怨气归怨气,许登乾对甚蓉芳依然是百依百顺,一直到案发前几天。
许登乾说,他与甚蓉芳交往不久,就听朋友说,甚蓉芳并非跟他一人有婚外情,还有其他人,但许登乾一直以“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来安慰自己。
案发前几天的一个下午,许登乾在事先未与甚蓉芳约定的情况下,就进了甚蓉芳的服装店。店里没人,他喊了几声无人应后,就上二楼找甚蓉芳。这时,从甚蓉芳寝室里匆匆出来一个神色慌张的男人,许登乾误以为是贼,一把抓住后,衣衫不整的甚蓉芳才从寝室出来,尴尬地要许登乾把人放了。
许登乾认为,他在甚蓉芳身上用了那么多钱,甚蓉芳就应该对他忠诚,“她脚踏多只船,把我当瓜娃子,我就是要报复。”
11月4日下午,甚蓉芳在县城给母亲祝生后,就给许登乾打电话,要他骑摩托车到县城接她回家。许登乾在县城接到甚蓉芳后,两人就来到一家小旅馆开房。其间,甚蓉芳说自己的服装生意要添本钱,希望许登乾给她两三千元钱。话还没说完,甚蓉芳又接到一个男人打来的电话,通话中,甚蓉芳暧昧的语气让许登乾很不高兴,他婉言拒绝了甚蓉芳的要求。
其后,许登乾用摩托车搭载甚蓉芳回家,到石牛庙乡场镇已经是傍晚6点过。因为钱没着落,甚蓉芳提出再到山坡上去“坐一会”,许登乾将车停在路边,两人走路来到案发地。
一番云雨后,甚蓉芳再次要钱,说如果不给,就和许登乾断绝来往。许登乾想到自己痴心付出,结果没得到一点真心,便与甚蓉芳发生争吵、拉扯,并卡住甚蓉芳颈部,直至将其卡死。其后,余怒未消的许登乾又掏出一把随身携带的电笔改刀,插进尸体下身。
2011年10月14日下午,记者问接到判决书后的许登乾是否上诉,许登乾表示服判,不上诉。(文中受害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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