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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官:挑灯夜战 服务山民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12-17  发稿编辑:景秀丽

       12月15日晚上7时30分,天完全黑透了。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山区法庭的审判庭里灯火通明。法官们在这个寒冬的夜里显得比平日里更加繁忙,今夜他们正在加班加点审理三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当天下午5点半,正是大家下班休息的时间,有几位特殊的客人急匆匆地走进山区法庭。经询问得知,来的几位客人是雁门山区青石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原、被告当事人。因为双方当事人均居住在距法庭80多公里的边远山沟,到法庭一次需翻山越岭、跋山涉水,交通不便。为赶开庭他们必须提前一天到达法庭,现在因为双方16日均要随同村里村民进山采山货,故双方当事人都要求法庭当天晚上给他们审理案子,明天一大早还要赶着回去。
       为方便双方当事人诉讼,减少诉讼成本,根据双方当事人要求,江油法官毅然决定设立夜间法庭审理案件。下午6时许,主审法官准时入庭,原、被告和双方代理人也相继走进法庭。在庄严的法庭上,审判员法槌一落:“现在开庭!” 
       当晚审理的是青石村张达等人与黄贝等人两家三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庭审依法按程序进行,由于涉及原告三人、被告四人,诉讼程序复杂。庭审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和法官的法律宣传、说服教育过程耗费时间较长。
       夜间的庭审显得格外安静,可清晰听到原被告双方在翻阅证据时的沙沙声和日光灯发出的嗡嗡声,一声轻微的咳嗽都能听见。法庭辩论似和风细雨,法官说服教育语重心长,原、被告双方均心平气和地陈述。庭审一直持续至当晚10时。经法官及书记员开导、说服,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逐渐消除了两家的积怨,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三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最终以和谐的方式圆满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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