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闲散重点青少年教育和管理工作,近日,绵阳市司法局推行四项法律援助新措施。
1、健全网络。加快法律援助受理厅建设,明年年底前实现县市区全部建设法律援助受理厅目标;健全完善各级团委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行梓潼在学校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做法;在农村镇乡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值守咨询专线;在“绵阳法律援助网”开通网上法律援助咨询,方便闲散青少年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
2、降低门槛。凡涉及青少年人身伤害、交通事故、抚养、继承和生活、生存密切相关的事项,都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免经济困难审查;简化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对法院指定闲散青少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0%受理。对闲散青少年伤残赔偿、抚养、继承等法律援助申请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审批时限不超过24小时。
3、优质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在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各个环节实行质量跟踪管理;建立受援人及法定监护人联系告知制度,及时向受援人及法定监护人通报办理进展情况;建立法律援助流动服务队,对偏远地区青少年、残疾和特殊闲散青少年提供上门服务。
4、注重质量。实行闲散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全程督办;重大案件坚持领导接待、集体讨论、专家会诊、骨干律师办理、中心全程监控;在案件办理时坚持侦查、起诉阶段律师提前介入,查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并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掌握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况并积极沟通交流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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