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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实施点援制度开全省法律援助先河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9-19  发稿编辑:景秀丽

       “我就选何竞东律师,我听说他的水平高,服务态度也好。”近日,记者在盐亭县司法援助中心采访时,黄甸镇群益村村民马文猛坚持要求援助中心指派川北律师事务所的何律师为其代理人,在他与赵胜的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中,进行法律援助。盐亭县司法局局长陈兴春告诉记者,这是盐亭目前普遍推行的法律援助“点援制度”,困难群众打官司,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并且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援助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让老百姓不花钱,也能请到名优律师。
       盐亭县委、县政府、民生工委、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大力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者,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诉外调解和诉讼代理服务。2009年办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信访老户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38件,为他们挽回各项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今年1—8月,又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0余件,挽回各项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受到了困难弱势群众的一致好评和上级司法、法律援助部门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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