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往实行指派制度,存在着当事人信任的没有指派,指派的当事人又信任,导致受援者与援助者之间产生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盐亭县司法局自2008年9月起在全省率先推行“点援制度”,在36个镇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467个村29个社区设立法援工作点,在工会、妇联等县级部门设立14个工作站,在北京、上海、江苏、广州设立4处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让群众在家门口和打工地就近享受法律援助服务;扩大法援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只要群众一个口信或一份书面申请,就能直接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抓创新,在全省率先推行“点援制度”,做到应援优援,县上全省率先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政协等领导任副组长,县综治成员单位等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领导,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规定,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每年必须办理法援案件3件以上,否则次年不予注册登记,今年上半年就发文通报了未完成2009年度任务的服务所,每年年终根据办案数量、质量评选先进,予以表彰奖励;加大调解力度,通过和风细雨的法律宣传教育和互相礼让,自愿达成协议,充分体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受理的农民工工资、工伤和老人赡养、子女抚养等纠纷基本上都是调解结案,让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及时、满意地拿到了生活费和救命钱。
今年1-7月份,盐亭县司法局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0余件,为受援者挽回各项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受援者满意率达100%,上半年法援工作考核名列绵阳全市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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