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摸清底数,认真理清矫正人员主要社会关系。徐家镇司法所协同公安部门认真摸清矫正人员社会关系,避免服刑人员矫正期间与不良社会人员接触。
二是局、所、村社联动开展矫正工作。结合矫正人员所在村社,鼓励支持矫正人员投入村上的垃圾清理、照顾孤寡老人、接受留守儿童上学等。
三是积极消除矫正人员心理障碍,开展法律学习、专题辅导等工作消除矫正人员不良心理,通过公益活动,增加矫正人员与群众接触面,推动矫正人员重返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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