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中共江油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试点,建立集体资产股份制组织”等精神,江油市在三合镇双江村2组、大堰镇龙王村5组和战旗镇石庙村7组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在充分尊重试点村农民群众意愿基础上支持和鼓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资产运营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各级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调查准备、制定方案、清产核资、量化资产、成员资格界定、股权设置、股权分配、建立与股份制产权管理相适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形式等阶段进行,工作程序规范,充分发扬民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确保了改革试点顺利进行,工作成效显著。目前,三个试点单位已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方案》,集体资产股权已计算落实到户到人,下一步将成立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建立与股份制产权管理相适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形式,现已进入工商注册阶段。
江油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为管好用活农村集体资产,发挥资产保值增值效益创造了新的发展途径,为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探索了新的道路,对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江油市农业和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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