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4日,涪城区石塘镇范家村四组张Х在绵阳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剖宫产下一女婴,该女婴出生时,患新生儿吸入综合征、新生儿黄疸、新生儿硬肿症,在该院儿科住院治疗10天,共花费医疗费4678.50元,按照今年新农合“新生儿随母参合,可以享受住院补偿”政策,此次住院新农合补偿2878.70元,自付1799.80元。该患儿是涪城区今年新农合政策调整后,享受新生儿随母参合政策第一人。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无法用自己的身份参加新农合,新生儿生病后,住院费用补偿成为新农合“空白”。为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涪城区关注民生,化解民忧,今年新农合政策新增“当年出生婴儿可随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各项补偿政策,享受时间从出生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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