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游仙区食安办印发了《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绵游食安办【2011】21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及时安排,重点督查,全面做好节日期间各项监管工作,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在“两节”期间,游仙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乡镇积极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本地本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区农业局进一步加大对区内重点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水果市场的监督检查检测力度;区畜牧兽医局开展了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奶牛养殖场、生猪养殖大户的监督检查,杜绝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销售;区质监局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切实从源头把住食品质量关,堵住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的渠道;在流通环节,区工商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节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节日期间粮油、鲜肉、腌腊制品、禽蛋类、酒及饮料等群众必须消费品质量;在餐饮服务环节,区食药局对大型餐饮、旅游酒店、聚餐人数较多的地方进行监管,重点对食品原料的采购、食品留样等进行指导,其中主要是“严把采购关”,要求定点采购,并严格按照规定索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及合格证明,肉类的检疫合格证明等。全区各乡镇和街道也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具体职责,加大群众宣传,强化监管重点,严格工作督查,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整个元旦、春节期间,该区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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