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至2011年底,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6.35亿元,受益群众达249.4万人次。仅2011年,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2.4亿元,住院报销费用占医药总费用的56.9%,较2010年度提高10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全市平均补偿水平;还为162名5万元以上的大额医药费用患者实施了二次补偿198万,共补偿金额达613万元,极大地缓解了大病患者的医疗经济负担,这项惠民政策让群众真实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雪中送炭般的温暖,深受群众拥护和欢迎,农民群众对新农合制度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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