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学前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幼儿教育收费行为,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游仙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推动幼教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统一对辖区内的学前教育进行规范管理。从2010年秋季开始,辖区内31所公办、小学附设幼儿园和42所民办幼儿园均按照统一的收费标准,即保育教育费和代管费两项。凡向幼儿提供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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