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1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
据了解,四川省在每个县级公安机关设置一个异地办证点,受理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申请和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申请。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到省内其他县(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川籍群众可以前往异地办证点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此外,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每证20元收取,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每证40元收取。( 易陟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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