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四川实施细则12月2日公布,从12月7日开始,除少数民族外,川渝两地结对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川渝两地居民可以异地申请居民身份证业务。
记者了解到,此次规定的受理对象为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重庆籍居民。受理范围包括,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目前我省为重庆户籍居民设置了8个异地受理点,重庆为我省已开通10家异地办证受理点。
同时,对于难以确认身份的人员和有不良信用纪录人员不予受理。
四川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副主任严洪兵透露,接下来,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各个市州之间实现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记者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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