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省财政厅日前下达全省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财政专项资金2.5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现金补助2.5亿元、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工作经费补助480万元。
2015年国家下达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50万亩,涉及17个市(州)、60个工程县(市、区)。根据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规定,此次下拨的现金补助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第一年补助资金,其标准为每亩500元。
记者了解到,工作经费补助包括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两项补助,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每亩3.6元,省级财政每亩6元,用于各工程县(市、区)开展退耕还林政策宣传、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确权颁证、档案管理等支出,各市(州)相关部门不得留用。同时,各市(州)本级相关部门工作经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解决。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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