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平武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3年起在全县开展法治乡镇、法治单位(机关)、法治企业、法治学校、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全部完成创建任务。
经过前期自愿申报和初核推荐,今年共有122个具备参评条件的单位积极进行了申报。11月18-28日,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学义和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任组长的5个考核小组分别对首批县级“法治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主要采取现场察看氛围、座谈、听工作汇报、评工作成效、查阅档案资料、评分等方式进行。
通过考核验收发现,受检各单位领导都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均将法治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目标管理;成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专题研究部署,年底严格考核;设立专门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到位,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宣传形式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宣传阵地不断得到拓展;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工作台账资料完整清晰,能充分反映出工作动态和成效。
各创建单位在工作过程能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造性开展工作,亮点纷呈,例如县委编办、南坝中学、古城小学、教师进修校等单位将常用的法律法规、制度汇编成册;政协机关将法治创建与履职紧密结合,在加强基层调解、妇女儿童维权、打击非法营运等方面提出了议案;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开展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并将校园网站作为宣传平台;县信用联社按照依法治社、依法经营的要求,将法制宣传教育与企业文化、干部职工教育和业务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致力于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联社依法治社水平;坝子乡“诉调对接”化解多起疑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稳定;高村乡创新社会管理模式,通过公开的方式完成了“三委一会”换届选举,成为全县首个农村社区,在推进全县基层民主自治方面做出了表率;大印镇“查六域、普六法、治七患、显七效、续八进”建设安全社区成效显著;水晶社区干部每人自学一部法律,并写出心得体会为群众宣讲,自编普法节目“三句半”,自建网站宣传法律。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在法治创建工作中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对创建活动宣传不够,存在一知半解,对创建内容模糊不清,工作落实有偏差;二是部分单位平时不注重对相关资料的收集,档案资料较为单一和单薄;三是缺少创建特色和亮点,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不能全面、充分体现创建活动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工作;四是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使得县法建办不能准确掌握情况。
针对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检查组提出了以下改进意见:一是各创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建设的认识,全面深刻地领会精神实质和内涵,认真组织实施,把法治创建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县法建办要加强对创建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司法所要负责对辖区内创建单位业务人员的培训,除了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建议采取实地指导和或参观学习、介绍经验的方式,有利于业务能力的整体提高;三是强化宣传,加强交流和信息报送,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利用一切阵地、载体、手段,充分运用各种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和影响力,为全面推进法治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照创建考评标准,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加以整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完善什么”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特别是目前工作相对滞后的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近期内使法治创建工作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经过考核验收组的认真考核和汇总评定,109个申报单位通过了初步验收,进入拟入选名单,经审查和公示后将由县委县政府命名。
(平武县司法局 涂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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