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出台《四川省“十二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省2012年至2015年医改的阶段目标、任务和相关重点。以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卫生人才和信息化建设,提升药品监管力度等为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婴儿死亡率降低到11‰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力争降低到22/10万以下。
补助标准将提至每年360元以上
《方案》规划,我省将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2015年,全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至360元以上,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85%;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完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和服务水平,到2015年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在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95%以上
《方案》指出,我省须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和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继续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到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适当提高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安排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村卫生室承担;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到2015年累计培养不少于14000名全科医生,使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到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至40元以上,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病人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逐步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继续开展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6%以上。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力争新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县城、镇)5个,省级卫生城市(县城)20个,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每个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到2015年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7%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6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进一步提高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在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对中医非药物疗法、中药治疗的,其费用报销比例可提高5%-10%。(四川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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